为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破解用户“多头跑”“往返跑”难题,不断提升我市用户水电气热信报装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升用户满意度为目标,打破行业分散办理“壁垒”,打造水电气热信协同报装新模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城区范围内新建项目、既有项目水电气热信报装业务。
三、工作目标
在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热信综合报装受理窗口”,在保证安全、注重实效的前提下,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能优则优”的原则,突破用户在办理用水、用电、用气、用热、通信、排水六项报装业务中各自独立的运作模式,推进协同办理、并联办理,进一步提高用户水电气热信报装接入效率。
四、重点任务
(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1.工程建设项目免申请。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设置报装模块,将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项目可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确定后办理施工许可前,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提交有关材料,无需单独申请各项报装。(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2.互联互通、主动上门。专营单位通过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主动上门对接,根据企业需求做好各项报装服务。〔责任部门(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水电气热信专营单位〕
3.对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等提供专业服务。建设单位在向审批部门和住建部门提请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审时,涉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审的,先确定具有施工图审查资格的图审机构对管线情况进行综合设计审查,各管线单位同时进行审核;涉及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的,由审批部门通过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送至各相关部门。各单位按限定时间分别提出意见,超时不反馈视为无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方案,避免后期多次修改。在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相关专营企业应委派专人靠上服务,结合项目实际和周边配套情况,对具体参数、管线接口等设计要素进行提前衔接,专业辅助,做好建设项目与各管线专营单位设计条件对接、设计方案对接、审核意见对接。〔责任部门(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水电气热信专营单位〕
(二)整合优化,精简申请
4.整合申请表。将水电气热信专营单位各自的报装申请表,统一整合为《临清市水电气热信报装用户申请表》。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勾选需协同办理的水电气热信事项。(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简化申报材料。通过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数字化“多图联审”等方式,有关信息由平台推送至专营单位,无需申请人重复提供。(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一窗受理,集成办理
6.整合多头受理的运作模式。线下渠道: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受理窗口开设“水电气热信综合报装受理窗口”,用户根据需要,实现报装一次申请、综合受理、后台流转。线上渠道: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为企业提供一网申报、协同报装服务。(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四)联合踏勘,同步核验
7.对现场实施联合踏勘。水电气热信专营单位收到报装信息后,有外线工程的,结合项目实际,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协调各专营单位与申请用户会商,确定初步方案。施工涉及规划、占掘路面、绿化等行政审批许可的,与市行政审批局、各专营单位约定统一的踏勘时间,组织联合踏勘、组团服务、同步核查、一次到位。管线工程涉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图等因实际情况确需调整管线位置的,视具体情形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相关意见。〔责任部门(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电气热信专营单位〕
8.共享方案设计。完成现场信息对接、核实接入条件后,按照水电气热信各自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共享设计方案,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有效减少水电气热信单独施工带来的重复申报、重复开挖路面情形。(责任单位:各水电气热信专营单位)
(五)并联审批,协同接入
9.并联审批、协同办理行政审批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等许可事项,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并联办理、集中审查、限时办结、统一出件”服务模式,实现全流程网办。〔责任部门(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水电气热信专营单位〕
10.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对短距离简易报装工程,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实现“统一标准、简化审批、全程监管”工作模式。(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1.协同施工。水电气热信专营单位开展外线建设时,可根据管线路由规划、施工周期、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在满足施工工期计划、工程质量、安全及技术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协调有序同步开挖、同步安装、同步回填,避免各专营单位“各自为政”导致的重复开挖,减少施工次数和施工扰民时长。〔责任部门(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水电气热信专营单位〕
(六)承诺缴费,降低费用
12.惠民收费。报装涉及施工需缴纳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等有关费用的,为提高办理效率,项目单位可签署按期缴费承诺书,并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缴费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逾期缴纳滞纳金。顶管、拖管施工只缴纳入钻点、出钻点实际挖掘费用。顶管、托管施工应采取加固措施,如因施工造成道路塌陷等损坏由申请单位负责修复。〔责任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各水电气热信专营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整体工作进行督导协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水电气热信专营单位要发挥作用,自觉担当、主动作为、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对照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配套政策,全市一体推进。进一步完善办理指南、内部流转程序,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建立联合会商工作机制,确保水电气热信协同报装工作有序推进。
(三)及时总结提升,注重宣传引导。在实际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创新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水电气热信协同办理路径。加强改革宣传引导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浓厚改革氛围,推动我市市政公用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法监管。水电气热信专营单位作为主要实施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共享利用施工沟渠,管线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行业安全规范要求,确保现场施工和沟槽开挖回填工作有序进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高质量做好现场施工监督,监管中发现未按审批要求施工或违反承诺标准条件的,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关于印发《临清市优化提升水电气热信协同 报装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s://pro53c98071-pic5.ysjianzhan.cn/upload/1bxm.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