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 实施方案
来源: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作者:综合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1-09-14 | 8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聊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打造极简高效政务生态和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聊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打造极简高效政务生态和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倡导先行先试,推动简政放权再深化,政务服务再优化,监管举措再细化,要素保障再提升,法治化进程再提速,力争营商环境工作位居聊城市前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开展创新突破行动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8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11月底前实现重大突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标对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表国内、省内先进理念和最佳实践,以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全流程为着力点,靶向攻坚,精准施策,促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在改革中主动换位思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三)坚持创新突破。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抓紧抓牢创新驱动牛鼻子,积极开展原创性、差异化的政策创新和实践探索,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理念、制度、管理及流程再造等方面创新突破。

(四)坚持多维发力。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强化12345市民热线、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企业直通车、政务服务好差评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全力打造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办事经营便利度,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等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8个一级指标,全面完善电子化应用,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全程网办,重点在一业一证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市政接入服务、常态化推进交房即办证、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二)全面提升企业投资贸易便利度和吸引力。持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围绕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反映投资便利度和吸引力的6个一级指标,重点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绩效评价、权益保护等工作机制方面攻坚,力争在强化要素支持保障、优化就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三)全面提升政府监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和创业创新土壤,围绕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反映政府监管与服务水平的4个一级指标,重点在提升服务能力、健全监管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攻坚,力争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行跨省通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技创新、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四)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各种不合理和违规收费。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探索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确保政策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发现问题严肃整改问责。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推进机制各指标牵头部门的政府分管负责人作为本指标的总指挥,每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督导改革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将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号工程来抓,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好政策制定、工作落实、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的支持和保障。

(二)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分工体系,市直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逐项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实行清单化推进。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聚焦本辖区营商环境的实际问题,列明任务清单,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抓总,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市直各部门要增强对上沟通,积极争取支持,注重同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系统集成,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互相配合,在实施过程中互相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

(四)强化检查考评。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定期调度督导。综合运用明察暗访、走访企业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将营商环境评价成绩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和全市绩效考核,对省评中位居聊城市前列、在聊城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给予加分奖励;对于在聊城市排名靠后,因不作为慢作为,对我市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减分、约谈。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总结本指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行动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推介最新改革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向社会传递优化营商环境最新信息形成社会知晓度高、支持率高、满意度高的良好氛围。

 

附件:临清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配套措施


附件

 

临清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配套措施

 

、开办企业

(一)深化“4012”品牌。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实现新开办企业电子印章及新开办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赠送,推进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免费双向寄递服务,丰富零成本内涵。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6月底前,确保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办、变更、注销及备案全程电子化率达99%以上,扩大零材料范围。完善市、镇(街道)和村(社区)企业开办帮办代办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的精准性;对登记注册后暂不办理其他业务的市场主体,要持续跟踪,加大服务力度,提升零距离服务质效。完善智能审批功能,7月底前,实现掌上开办;在市行政审批局、镇(街道)及有条件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配备企业开办自助终端设备,完善“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提供免费寄递,优化零见面审批路径。依托一窗通系统升级,实现身份验证信息互认,办理企业开办全部事项只需一次身份验证。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行临清市支行、市医保局、聊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清管理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各镇街、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推进“四级通办”。按照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的原则将企业开办事项委托、下放至镇(街道)或有承接能力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通过EMS、帮办代办远程服务、外网申报和联络员制度等举措,完善市、县镇(街道)、社区级联动机制实现新开办有限公司四级通办6月底前,实现新开办有限公司“四级通办”。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行临清市支行,各镇街、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推进“异地通办”。坚持需求导向和便民高效原则,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促进条块联通和上下联动,充分发挥一窗通系统一张网优势通过推行发票申领全市通办、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免费寄递服务等举措大力推进企业开办实质性全市通办。积极协调区域接壤、产业关联的跨市、跨省区域,完善联动机制,简化服务流程,设置异地通办窗口,安排专人对接,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持续深化企业开办异地通办(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责任部门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优化发票申领。为新开办和存量企业免费提供税务Ukey,全面推行税务Ukey智能开票服务,无偿开具电子发票。强化窗口人员政策解读,加快推进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电子化应用,实现增值税电子发票在所有行业全覆盖。申领电子发票企业可免费获取电子印章6月底前,实现市行政审批局、镇(街道)及有条件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备发票申领和税控设备发行自助终端设备,通过委托下放、跨层级、跨部门联动服务和全市通办,切实落实发票申领零见面、就近办、便捷办(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各镇街、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优化印章刻制。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搭建全市统一的印章刻制信息管理系统,对接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确保印章刻制备案时间与实际办理时间一致。全面推进电子印章免费赠送和推广应用,将其纳入印章管理系统监管,降低印章使用风险。6月底前,实现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印章现场即时刻制或免费寄递服务。(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镇街、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优化银行开户。人民银行要全力协调商业银行,持续简化开户流程,压缩开户时间。6月底前,务必实现本辖区所有商业银行新开办市场主体开户及相关必要配套功能免费(含首年年费)和即时开户全覆盖。逐步推进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远程终端即时开户。加强企业开办服务与银行开户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经企业授权,实行企业开办信息与银行账户信息互通共享和相关部门信息互认。推动商业银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身份凭证开设银行账户企业免于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牵头部门:人行临清市支行;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深化“政银合作”。行政审批部门及人民银行积极协调商业银行6月底前与辖区内所有商业银行签约合作,实现市、镇(街道)和村(社区)政银合作网点全覆盖。按照系统对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则,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开办、变更、注销、备案等商事登记和行业综合许可银行可办(牵头部门:人行临清市支行、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扩大电子化应用。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认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确保全程电子化率和电子营业执照认领率达99%以上。进一步扩大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将其作为网上办理企业开办和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8月底前,申请人扫描证件二维码或录入代码信息,即可通过全省电子证照库调取信息,无需人工核验,取代纸质证明材料。依托全省电子印章系统,9月底前,逐步实现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业务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完善并推广电子印章标准规范及应用场景,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中使用电子印章。企业通过亮屏方式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要认定其已履行亮照经营义务,等同悬挂纸质营业执照。探索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行政许可、备案等信息归集于其名下,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不得强制要求持电子营业执照市场主体领用其他CA证书等认证工具。持续完善电子证明应用和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行临清市支行、市医保局、聊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清管理部

)创新“分时办理”。依托一窗通系统优化,6月底前,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开办相关事项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企业开办时开办后均可自主选择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社保医保登记、申领发票(含领取税控产品)等事项,推动一网专办、一网全办。8月底前,实现新开办市场主体涉税办理、预约银行开户、职工就业登记等业务一网通办、随时可办。(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人行临清市支行、市医保局、聊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清管理部

)创“全链办理”。依托系统优化,实现市场主体开办与变更、备案、注销等全链条业务一网可办。推动开办相关业务与经营许可证“一窗受理、一并办理”。7月底前,涉企登记事项实现全链办、一网办(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人行临清市支行、市医保局、聊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清管理部

十一)深化“个体转企”服务。通过发放告知单、印制服务指南等形式,大力宣传企业与个体户对比优势,增强个体户转型升级积极主动性。将个转企纳入绿色通道,实行全程帮办、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实施准入准营一链办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十二完善文书送达市场主体登记住所或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的市场主体其他地址应作为纸质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市场主体同意适用电子送达方式的,可将其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专栏中填写的企业电子邮箱等视为电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优化企业回访。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常态化周回访制度,充分发挥窗口人员政策解读的主动性,落实开办后即时评价、及时回访。重点回访特殊行业和新业态主体,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的堵点、痛点,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推进分类回访,根据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回访方案、确定回访内容,关注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即知即改,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质量。(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人行临清市支行、市医保局、聊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清管理部

十四)优化退出服务优化线上注销一网,完善线下注销专窗,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按照 一次告知、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网服务、一链办理、一次办好的要求,实现市场主体注销登记一网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实行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7月底前,实现涉企注销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提升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针对破产、被吊销企业注销等情况,研究简化程序,细化落实举措,在保障债权人利益、信息公开、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人行临清市中心支行、市医保局、聊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清管理部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加强风险管理。严格规范企业登记,建立审批预警机制,做好企业开办领域风险管理。依托一窗通系统与电子地图系统的对接,实行市场主体住所区位点选、门牌号码与房屋信息录入相结合,提高住所信息的录入效率和真实性,避免虚假住所登记。7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内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提高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减少人工干预,实现即报即得。审慎审查、重点关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一人多证等市场主体规范名称、经营范围登记,严禁使用违背公序良俗或引起歧义的名称,并与经营范围比对、核查。在各级政务大厅公示公告企业开办注意事项和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群众守法意识。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门槛。不断完善智能审批系统活体人脸识别功能,提升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精准度,防范虚假登记。(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人行临清市支行,各镇街、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强化审管互动。强化审管互动,健全审批监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与审批部门共同协商获取监管和审批信息方式,实现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和执法信息双向推送、信息共享,形成审批、监管高效衔接、一体联动。行政审批部门要及时将审批中发现的可疑信息推送至同级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排查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企业登记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监管信息共享至行政审批部门。(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优化全周期服务。将企业开办政策与相关配套改革融合推进,延长服务链条,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服务渠道。根据省级部署,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统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进流程再造、业务融合,推动准入、准营、退出事项“一门一窗一号”办理,全面推行证照三联办服务;升级“十个一”审批模式,将改革行业由20个扩展至57个,完成网上部署,创新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实行“一链办理”服务,形成群众办一件事线下“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跑一次”、线上“一次提交、一网申报”,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推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工程相关招投标文件、文件澄清、中标结果等信息共享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共享信息加强监管。6月底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无需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6月底前,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水电气暖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教育、养老、卫生、社区服务、物业服务等公益设施,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联合验收申请推送住建、教育、民政、卫健、街道办事处等主管部门(单位)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指定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时接收。6月底前,通过联合验收并签订移交协议的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等市政府相关部门各镇街

)合并规划类审批事项。6月底前,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人防设计条件书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住建部门在出具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时,要定性核定建设项目应配建防空地下室主要功能限额,明确建设比例和有无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作为建设项目设计防空地下室的依据。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进一步综合核准建设项目应配建防空地下室最低建筑面积和具体布局以及防护类别、抗力等级、战时用途等,不再核发设计条件书。(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合并施工许可关联手续。6月底前,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合并验收备案手续。加快推行竣工联合验收,6月底前,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三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告知承诺),可通过城市工程审批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并市政设施类审批事项。6月底前,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再造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建筑许可审批流程持续推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极简办”,将低风险项目开工前审批服务事项合并为1个工程许可手续,将竣工后审批服务事项合并为1个综合验收登记手续,在此基础上规范操作程序,提升办理建筑许可审批水平。(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规范设计方案审查。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一步规范设计方案审查流程。(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制定规委会审查项目清单,非必要无需上会审查。(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6月底前,落实上级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的文件精神,明确审查范围,对政府投资的中小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计工程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查,并在全市贯彻执行。(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一)调整施工许可办理方式及限额。6月底前,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需要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建立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6月底前,实现统一组织对拟提供建设用地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影响等事项进行评价,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者重复评估。7月底前,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地块编码,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成果。(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8月底前,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或几个综合测绘事项,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和成果共享。技术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由测绘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实现从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的全过程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四)优化中介服务。6月底前,将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作为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提出管理规范、要求等,实行服务承诺制。(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

十五)鼓励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投资的低风险项目支持力度,对该类审批实施所涉及的地质工程勘察、全流程测绘等事项,可在土地招拍挂之前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十六)提升建筑质量管控水平。对低风险建设工程项目只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不再单独开展监督检查。根据质量风险大小,开展差异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管理机制12月底前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七)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积极探索建筑师负责制,鼓励具备条件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实行设计全过程咨询服务。(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八)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持续提升工程审批系统功能,不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深化与不动产登记等系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做到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加强全过程审批信息监管。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九)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权限涉及跨层级、跨部门的,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代替审批,事项合并后原审批事项对应监管责任主体不变。对于政府部门(含市政专营单位)协作事项,6月底前,统一编制协作规程,实施闭环管理。12月底前,结合级清单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公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十)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6月底前,结上级工程领域标准事项整合情况,及时修订我市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各阶段一张表单和服务指南,梳理事项申请材料,同步明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材料。持续优化城市工程审批系统,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各类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发证办结全流程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获得电力

(一)简化低压工程行政审批。6月底前,报装容量不大于160千瓦、管线长度不大于200米、实行三零服务的企业低压电力接入工程(无相关利害关系人),无需办理任何行政审批许可手续。涉及城市道路挖掘(快速路、主干道按原程序审批)、树木砍伐的,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供电企业须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将相关施工信息和资料推送至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国网临清供电公司)

)优化告知承诺备案方式。6月底前,符合采用承诺备案制的短距离高压电力接入工程,施工企业或供电企业提交《施工方案》《交通疏解方案》等材料后,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填写告知承诺相关信息并在线获取备案证明,在施工地点张贴后即可开工。接入完成后,建设单位将相关信息和竣工测量成果推送行政审批部门,按标准恢复道路和绿化。(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国网临清供电公司)

)降低企业接电成本。支持供电企业推行供电设施租赁模式,开展受电工程预装式租赁业务,向用户提供电力设施租赁服务,降低办电一次性投资,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逐步提高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标准,对全市范围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线上签订供用电合同,办电环节由3个逐步压减至2个,供电企业投资至电能表,电能表至用户规划红线不超过50米。(小微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拥有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址与用电地址一致的新装用户,不含集团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供电企业直供;同一用电地址累计接入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积极探索对市区1250千伏安及以下的高压用户,出台投资建设到用户红线的财政补贴政策。(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国网临清供电公司)

)推行园区快捷接电模式。6月底前,在省级及以上园区推行电力设施与园区建设同步规划,园区提供基础通道(管廊、管沟),供电企业超前开展电力配套设施建设,在重点园区推广企业入驻即送电的电力接入服务。省级及以上园区和纳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10千伏企业客户,投资界面延伸至客户规划红线。(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园区管理部门、国网临清供电公司)

)融合线上办电渠道。推动供电企业网上国网”APP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APP功能融合,6月底前,通过爱山东”APP可直接办理相关用电业务,全市实现用电业务线上掌上办。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增加网上申请受理、办理用电、告知承诺备案相关业务,实现相关信息互联推送。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国网临清供电公司

)提升办电便利透明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开通水电气热综合报装窗口,根据用户需要,开展联合勘查。依托供电企业线上渠道,搭建办电互动平台,实现用电报装全流程在线服务,供用电双方利用电子签章实现供用电合同线上签约。6月底前,通过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受电工程典型设计、造价查询服务,帮助用户更加直观、方便选择电力设计、施工和设备单位,实现供应商在线比价、服务质量线上评价等大众点评式服务。(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临清供电公司)

)争创“预安排零停电”示范区。开展预安排客户零停电工作,聊城市将选择网架好、装备优的2个示范区先行先试,我市积极争创预安排零停电示范区。(牵头负责部门:国网临清供电公司)

)提升不停电作业能力。试点推广声波成像检测等新技术应用,7月底前,县域配网不停电作业化率达到86%,城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3.5个小时以内。(牵头负责部门:国网临清供电公司)

)争创“获得电力”典型示范区。争创获得电力典型示范区,全面落实工程建设改革要求,6月底前,在临清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有关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联合踏勘,项目可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确定后、办理施工许可前,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提交有关材料,无需单独申请报装。供电公司提前掌握信息,主动对接服务。1250千伏安及以下供电方案现场编制立答,电网资源可视化的应用,低压勘察设计一体化应用、业扩配套精准高效,达到零计划停电、零感知办电,提升各项获得电力指标。(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国网临清供电公司)

、获得用水用气

(一)实现市政公用事项协同报装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热信综合报装窗口,根据用户需要,实行套餐式”“点单式服务,实现水热信一次申请、综合受理、后台流转。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相关专营单位)

)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免申请。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6月底前,将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联合踏勘,项目可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确定后、办理施工许可前,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提交有关材料,无需单独申请各项报装。(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水热信专营单位)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水气等公用服务报装涉及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等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办理、集中审查、限时办结、统一出件服务模式,实现全流程网办。对短距离报装工程,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专营单位)

)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无外线工程的,供水、供气企业办理报装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外线审批办理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水气专营单位)

)信息互通、前置服务。通过工建系统向水气专营单位开放查询权限,实时获取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信息,提前介入掌握接入需求,主动提供报装服务。(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水气专营单位)

)共享方案、协同施工。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开展外线建设时,可根据管线规划路由、施工周期、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共享设计方案。在满足施工工期计划、工程质量、安全及技术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协调有序同步开挖、同步安装、同步回填。(牵头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水热信等专营单位)

)提升水气服务便利度。不断提升水气市政公用行业服务水平,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过程网上办理。6月底前,制定完善水气服务规范、标准,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及时修订各项报装服务流程图、一张表单和服务指南。(牵头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水气专营单位)

)完善服务评价体系。以用户感受、体验为评价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通报,形成交互式、递进式持续改进机制。(牵头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水气专营单位)

)简化排水接入。进一步优化排水接入实施方案,简化办理流程。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工程审批系统一张表单,接入环节不超过1个,无需单独申报。主动对接用户,一次性告知周边排水设施情况,并提供排水方案咨询。(牵头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

、登记财产

(一)扩展不动产登记网上业务类型。根据聊城市统一安排,在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上线土地、房屋类64项登记业务类型基础上,分期新增农房、林权类相关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网上业务类型,方便群众办事6新增农房转移、变更等4类上线业务类型;10月中旬,增加其他上线类型。积极做好相关业务的培训和使用工作。(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查询。8月中旬前实现社会公众通过不动产坐落位置、权属证书号、单元号任一检索方式,自主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和限制信息,满足企业和群众在交易、继承、诉讼、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活动中的应用。11月中旬前,建立地籍图查询服务,方便群众浏览相关宗地、自然幢等信息。(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完善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流程。相关机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以物抵债不动产登记协助执行法律文书,需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不动产处分的相关信息。税务机关应依法征收受让方办理本次不动产登记应缴纳的税款(契税、印花税)。受让方缴纳税款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优化非住房缴税方式提升缴税效率。在前期将非住房批量评估纳入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认定范围推行企业间非住房交易税款智能审核的基础上,9月底前,根据不同的房屋类型、不同地段进行分级分类,对交易活跃地区的商铺、写字楼等商业、办公用房,推进批量评估;11月底前,对于工业、仓储用房,推进基于共享自然资源部门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信息的批量评估,实现非住房交易计税价格批量评估与个案评估相结合,提高企业间不动产登记缴税效率。(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新增水电气热过户申请功能,为水电气热专营单位提供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信息,水电气热专营单位后台进行更名,并为新用户发送信息,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实现与用电过户协同办理,9月中旬前实现与水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国网临清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

)实现“全市通办”,推进“跨市通办”“跨省通办”。利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认证技术根据要求实现不动产登记部分业务全程网办10月底前,先行探索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异地代收代办专窗,通过网上办理和异地代收代办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部分登记业务跨市通办”“跨省通办。配合上级完成全省通办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

)建立地籍(不动产)测绘独立投诉机制。9月中旬前,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投诉机制,畅通群众对登记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流程不规范以及不动产登记结果、地籍图、测绘结果存在错误不予更正等问题的反映渠道,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广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和追偿机制。9月中旬前,市财政支持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保护权利人依法得到赔偿,提升不动产登记公信力,降低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履职风险。(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扩大“交房(地)即办证”覆盖面。深化流程再造,工业项目申请竣工联合验收时,企业自愿同步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材料符合要求情况下,取得验收备案证明后即可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9月中旬前完成流程再造并公示流程。落实《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对新获得的企业用地和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提高交房(地)即办证比例,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将建设项目违规交付使用的有关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聊城银保监分局临清监管组

)探索“一证办证”。住建部门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共享新建商品房备案信息(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扫描件)、公安和民政部门为税务部门共享户籍和婚姻登记信息的基础上,探索实现申请人只携带身份证,即可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实现一证办证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

、纳税

(一)落实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政策。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有关降低地方税率和社保费率的政策,降低市场主体税费负担,进一步提高我市税收营商环境竞争力。(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优化税费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综合采取网络直播、在线答疑、编发指引、定点推送等方式,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途径开展针对性政策宣传辅导,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立足普法宣传,定位答疑解惑,围绕重点和中心工作,开展精品微税课 税法好讲师优秀税费政策讲解展示活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内容丰富、讲解精准的课程。充分利用税收专家顾问团队的职能,落实一户一策政策精准推送,达到税费政策全面滴灌式推送。(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滴灌式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优化解决一户一策政策推送方案。7月底前,按户生成税费管理服务事项清单和各税费台账,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定期发布税收风险提醒事项,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精简税费优惠办理手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8月底前,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受理效率。依托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6月底前,力争实现纳税人留抵退税申请自动提醒和信息自动填报,进一步提高退税办理效率。(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获得税款效率。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8月底前,畅通电子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行临清市支行

)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数据共享,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持续提升出口退税办理速度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积极引导企业采取无纸化申报年底前一类、二类、三类企业无纸化比例达到98%以上。(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商务投资促进局、人行临清市支行

)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力争年底前非接触式办税占比领先全省平均水平。8月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提速网上办理税费。优化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在线实名认证、线上取号、在线填单、智能引导、自助更正申报和补缴税款等全流程智能服务申报数据预填税款自动计算扣除。(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广泛问需问计。建立常态化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采集分析响应改进反馈闭环管理工作链条,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及需求实现方式,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不断推出创新举措。建立税费服务产品发布前体验机制,在各类税费服务产品推出前,公开招募服务产品体验师先期体验,根据体验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完善服务产品。(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跨境贸易

(一)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按照边建设边申报原则,积极推进欧亚班列重启和海关监管场站建设,统筹推动内陆港建设进程。(牵头部门: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统筹部门资源,解决企业难题建立健全外贸企业市镇联合帮扶机制,统筹商务、税务、外汇、贸促、金融、发改等部门资源,定向服务重点外贸企业,全力解决通关、退税、结汇、融资、用水用电、营商环境、市场开拓等方面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欧亚班列扶持政策、扩大进出口奖励政策,全面推进外贸提质增量。(牵头部门:市商务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贸促会、人行临清市支行

)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外贸数据回流加快省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引导其它海外仓库申报山东省外贸新业态主体。做好跨境电商政策宣讲,对新政策及时推广应用,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对外出口。积极引进优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继续借助一站式关税贷平台服务轴承企业,促进出口数据回流。(牵头部门: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力推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积极引导企业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扩大无纸化申报覆盖面,打造24小时退税”“一次不用跑”退税服务品牌,让“跑一次”成为上限,“不用跑”成为常态。力争一、二、三类企业无纸化申报比例达到100%,一类出口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出口退税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力争24小时退税到账,全市出口退税平均办理到账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做好出口订单融资封闭运行工作。引导银行机构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外贸企业出口订单融资封闭运行各项工作要求,提升外贸金融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提升多式联运运输效率研究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培育引入和多式联运智能化装备应用的支持政策。推进铁路、公路等通道建设,加快枢纽站场建设,深化与铁路部门合作,推动场站设施共建和信息开放共享。(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聊城车务段临清站)

、优化金融服务

(一)落实好银行差异化年度监管考核目标。根据聊城银保监分局相关考核目标措施,继续提升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比重,力争农商行2021年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比重较年初提升2个百分点。(责任部门:聊城银保监分局临清监管组)

)开展农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根据聊城银保监分局工作安排,就2020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对临清农村商业银行开展监管评价。(责任部门:聊城银保监分局临清监管组)

)推动涉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12月底前,持续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健全常态化数据供需对接和反馈机制,实现无条件共享开放的数据直接获取,有条件共享开放的数据限时反馈。依托聊城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政府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数据实现应接尽接”“应共享尽共享”“一律依法开放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对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临清官方网站实时进行优化升级,计划2022年对平台和网站进行一次全面升级改造。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将信用信息应用系统逐步推广安装至各个部门专厅,进一步拓广信用信息应用渠道。(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督促辖区各接入机构按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信息,指导其依规开展征信信息查询工作,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协调做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稳定高效运行。(责任部门:人行临清市支行

)支持法人银行机构转型发展。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补充我市中小银行资本金。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帮扶力度,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责任部门: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聊城银保监分局临清监管组、市财政局、人行临清市支行加大金融债券工具宣传,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券。(责任部门:人行临清市支行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按照上级部署,就企业债券发行进行专题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丰富债券品种,科学匹配期限,促进债券融资稳定增长。(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人行临清市支行制定全年债券融资计划,对有计划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建立企业债券储备库,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发债做好服务。(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人行临清市支行推动重点企业尽快上市,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动进入新三板精选层并转板上市。培育上市后备资源,营造企业上市氛围。(责任部门: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优化金融信用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工作,维护金融债权人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保护中小投资者

提升投资者宣传工作质效。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理性投资、防非识假等各类专项教育活动,做好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结合文明出行、社区双报等经常性活动,常态化开展理性投资、防非识假宣传。通过理性投资、防非识假宣传进学校、进老年大学、进红旗驿站等活动,针对非法集资易参与人群进行专项宣传。(牵头部门: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劳动力市场监管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

)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根据省、聊城市部署要求,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办理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6月底前,取消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环节,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报到证,实现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把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聊城公共招聘网发布用工岗位信息。(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6月底前,针对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网络约车、快递物流等新业态用工,指导企业采取审慎的劳动用工管理方式。7月起,积极贯彻落实省新业态劳动用工政策年底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完成2020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抓好贯彻落实。(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有序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应用。9月底前,对部分已经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可,并鼓励企业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全省全面推开电子劳动合同后,紧跟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扩大应用范围。(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优化职称评审网上服务。9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备案等网上一条龙服务。积极推进职称证书信息化建设,实现在线打印电子证书、在线查询验证。(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优化工伤认定服务。9月底前,推进工伤认定网上申报,压缩工伤认定时限,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一、政府采购

(一)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6月底前,全面启用全省统一的网上商城,完成采购单位培训和推进供应商入驻。7月底前,实行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电子签章,实现各采购主体数字认证在全省范围互认互通。12月底前,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与财政预算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预算采购支付财政业务一体化。(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规范公路养护项目招投标。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按照上级调整完善的公路养护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范,逐步扩大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改革措施覆盖面。(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6月底前,全面落实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上述标准以上,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采取预留40%以上份额或对小微企业给予8%10%(工程项目3%5%的价格扣除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推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扩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规模。发挥财政、金融和担保机构协同作用,多方联手、多策并举,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促进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人行临清市支行

)优化政府集中采购机制。9月底前,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参与跨行政区域联合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充分发挥集中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支持集中采购做大做强。(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完善政府采购信用管理。9月底前,落实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失信行为管理。依法处置串标围标、虚假及恶意投诉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失信者,列入不良信用名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畅通市场主体救济渠道。7月底前,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实现在线质疑、在线投诉功能。进一步完善行政裁决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办理程序。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效率和专业化水平(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招标投标

(一)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强化对招标投标制度环境监督指导,根据全省安排部署,配合完成招标投标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市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或网址链接)。(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

)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健全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机制、操作流程。积极申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试点,8月底前,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电子化。(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施行信用承诺制的工作方案》要求,立足临清实际,9月中旬前,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告知承诺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告知承诺服务,进一步便利投标企业。(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

)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方式。配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CA认证平台功能完善工作,做好我市数字证书在移动端的推广应用。(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畅通招标投标提出异议渠道。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11月底前,实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8月底前,完成各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紧盯招标投标关键环节,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投诉处理机制。10月底前,完善各行业领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探索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研究制定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快落实工业、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完善监管措施。(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

配合省、聊城市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大数据分析监管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推进水利电子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平台应用,实现招投标数据交互,运用大数据手段,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监测预警,不断提升监管工作质量和效能,推动水利建设市场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6月底前,在本系统、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开通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加强掌上交易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的基础上,加强掌上交易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10月中旬前,实现各交易主体随时、随地、随身全天候参与交易活动,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方位整合、全业务协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移动协同平台。(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政务服务

(一)实施“双全双百”工程。落实上级部署,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推进高频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以企业开办、证照联办、投资项目审批为重点,简化事项办理流程,优化场景集成服务,9月底前,完成工作规范编制,开设服务窗口,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清站)搭建特色专区,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托权责清单,结合办理实际,在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实行动态管理和同源管理,确保同一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规范。(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一网通办总门户中纳入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要素公开情况、网办可用性进行常态化核查,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公开要素规范、准确、全面。9月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5%以上。(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市域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国家第二批74跨省通办事项落地落实,落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网上专区建设,落实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成果。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积极融入京津冀区域通办圈,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公布市域通办事项清单,深化市县同权改革,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家门口可办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持续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各子系统的应用,做好使用流程的培训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

)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建设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市电子证照系统、市级自建业务系统,强化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的同步制发,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执法检查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在政务服务领域持续发力,不断完善丰富应用场景,推进更多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平台上共享应用;实现办事材料免提交,不断深化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我市的应用。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

)深化数据共享应用。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配合做好省市平台级联对接工作。不断探索政务服务数据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持续深化“一窗受理”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改革,10月底前,综合窗口比例提高至80%以上,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等更多事项进驻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通过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设置窗口领域、精简完善业务流程、梳理制定业务手册等,推进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运行。(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优化提升水城帮办服务品牌,完善市镇村三级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开辟帮办代办网上服务平台,推行异地帮办代办,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模式,深化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健全吐槽找茬和窗口无权否决机制,为老年人及残障人士提供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一)加强政策优化集成服务。推进政策标准化梳理,完善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全流程功能。7月底前,按照省统一部署,落实惠企政策库梳理成果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展示。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十二)深入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基层全覆盖。以六有一能为基本要求,巩固提升全市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推进镇(街道)、村(社区)在线服务平台全覆盖,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支撑、镇、村三级一体化平台网上办理,推动移动端在基层便民服务场景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十三)进一步完善审管互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审管职责边界,强化审管协调互动,建立审批监管职责明晰、有机衔接、互为支撑、共享互动的审管互动机制。梳理《审管职责边界清单》7月底前,研究出台《临清市强化审管互动工作办法》,促进审批、监管效能双提升。(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十四)不断扩大“一链办理”服务范围。坚持成熟一批,运行一批6月底前,一链办理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十五)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政务服务数据归集和应用,推进更多证明事项免提交。梳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清单,深化告知承诺广度和深度,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创新政务服务管理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牵头部门: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

十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一)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建设。落实《聊城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申报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打击力度。制定实施《2021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依法惩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知识产权社会共治。鼓励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入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和信息互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激励。依据《聊城市质量发展及专利奖励和扶持办法》对有关专利、商标等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奖励。(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积极开展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专利清零行动,对全市规上制造业企业底数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全市规上制造业企业专利清零行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企业主和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和培训工作,以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为重点,切实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培训班、讲座、走访、信息采集等方式,对200余家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现清零辅导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强化政银对接,推进信息共享,创新融资产品,搭建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方式和办理流程,对我市具备一定研发能力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聊城银保监分局临清监管组人行临清市支行、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实施知识产权春笋行动,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对规模以上零发明企业开展清零服务辅导。开展深入企业调研活动,掌握企业专利现状,指导企业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到产品技术改造、开发、运用以及企业经营战略与决策的各个环节,促进企业专利拥有量的加速提升。(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十五、市场监管

(一)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健全抽查事项清单,科学制定抽查计划,规范抽查工作流程,广泛应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常态化。充分考虑检查事项的耦合性和监管职责的关联性,将更多的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及时发布《临清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结合运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建立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风险等级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提升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督导相关部门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项制度。加强法治能力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公开。(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持续优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临清”网站服务功能,不断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全面性、实时性和准确性。将行业主管部门推送的企业违法失信行为及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临清”网站依法依规公开公示,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倒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政府失信预警机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完善信用修复管理制度,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维护市场主体权益。(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开展诚信示范创建。组织参与聊城市诚信典型选树活动,打造“信用临清”城市品牌。(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9月底前,健全完善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公示、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等全流程信用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11月底前,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与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共享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推行柔性监管方式。8月底前,动态调整不罚清单、轻罚清单,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一)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9月底前,将非现场监管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形式,对能够通过非现场监管方式实现监管效果的事项,不再纳入现场监管。(牵头部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加大诚信兴商宣传。9月底前,加大诚信兴商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信用自律。(牵头部门: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十三)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9月底前,按上级部署,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技术支撑,提升系统使用体验。依托省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推动开展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监管数据汇聚。(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十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常态化。9月底前,对照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逐项核查监管数据录入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监管数据录入质量。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线索的接收、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十六、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一)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9月底前,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0家以上。筛选挖掘2021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培育库,对入库培育企业实行台账化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狠抓高企财政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落实,为高企规模壮大创造条件。今年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专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科技厅和聊城市科技局要求,积极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评价。引导鼓励省级开发区三年内建设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量质双提升。积极落实国家、省、聊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奖补政策,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者快速成长的创新环境。(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加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平台集聚资源和推进成果转化的源头载体作用。持续推动有需求的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不断完善和提升平台功能。培育一批新型研发机构、聊城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力争全市新增省级以上高层次平台2家以上。(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政策体系。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政策;持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持政策,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引导企业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对接。发挥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支撑作用,加大对企业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积极宣讲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和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活动。(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推进外国人来临工作便利化。指导用人单位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外国专家申办外国人才签证,落实对持有外国人才签证的人员来我市工作继续免办工作许可政策。(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外办)

)狠抓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编印《临清市科技创新政策汇编》,对企业进行发放并广泛开展政策宣讲解读,使更多的企业和科研人员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切实激发全市创新动力。(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十七、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

(一)梳理和落实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梳理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根据聊发〔201718号文20个配套细则临发〔202016号文件,逐项梳理政策落实进度,强化政策落地保障措施。(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健全“一站式”服务平台,做好补贴落实政策不断健全我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和人才平台,跟进落实生活补贴、项目资助、科研奖励、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生活保障,使引进人才能够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

)支持柔性引进高端人才。落实柔性引才政策,健全完善一事一议认定办法,柔性引进各类高端人才来临兴临。(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

)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各类招聘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聊城名校人才直通车、就选山东等特色活动配合聊城市人社局,做好2021年院士专家聊城行特色活动吸引积聚各类人才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落实省、聊城市措施意见,组织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实现省会经济圈城市职称证书互认。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省会经济圈区域内七市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确认)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在区域内互认互通,不再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手续。(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提高职业技能评价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省系统开发进度和上级人社部门统一安排,逐步推广应用企业自主评价系统、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管理服务系统,指导试点企业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技能评价信息化水平。(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八、优化外商投资服务

(一)实行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政策。落实《聊城市利用外资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中县级财政负担部分,保证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获得奖励资金。(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开展投资促进活动。筛选推介项目和企业参加山东与世界500强连线系列活动、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等省级活动。组织参加第三届江北水城“双招双引”大会等市级活动。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区域,开展招商促进活动。(责任部门: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推进外资项目签约落地。对现有外资项目定期进行调度,及时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通过重点外商投资项目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为外资项目提供便利。(牵头部门: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及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作用,摸清企业困难、诉求,及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部门:市商务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外办、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贸促会等)

)落实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减免税政策。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答疑服务,协助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政策。(责任部门: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完善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构,完善投诉工作网络,及时受理并调解。(责任部门: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贸促会)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大推介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临清”栏目结构,及时更新招商政策、推介项目。积极参与“选择山东”“看好聊城”平台“云招商”活动。筛选优质招商项目,加强优势产业的宣传推介,大力开展产业链线上招商。(责任部门: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贸促会、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附:临政发〔2021〕12号临清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20210628)-红头

https://pro53c98071-pic5.ysjianzhan.cn/upload/6oo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