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食“气”果!临清一男子偷盗燃气获刑!
来源: | 作者:综合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3-08-03 | 48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清市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收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董某某涉嫌偷盗燃气一案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董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2023年2月14日,燃气公司检查发现被告人董某某通过非法手段私自拆卸、更换外县市燃气表,立即向市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被告人董某某于2023年2月17在现场传唤到案,董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赔偿燃气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5000余元。
该用户偷盗使用燃气,不顾公共安全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危险,还给周围居民和整个村居造成了极大的公共安全隐患。在此提醒广大用气用户,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任何涉“气”违法行为都会对城市安全供气造成影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燃气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大家共同守护,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共同维护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临清新能燃气呼吁广大燃气用户合法用气,并积极检举偷盗气行为(24小时举报热线:4006996114),让我们一起携手营造良好用气环境。